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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关于毕业生的《吉林省基层就业人员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》的通知

日期:2024-10-25浏览量:

各单位:

学校关于毕业生的《吉林省基层就业人员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》办理加盖学校公章事宜,用印申请和审批流程明确如下:

1.学院核实学生信息是否属实。

2.承办人到学生处核实助学贷款情况,到财务处核实助学贷款和学费缴纳情况。

3.按《用印申请表》审批程序进行,最后到校办文秘科盖章。

特此说明。

附:《学校关于< 吉林省基层就业人员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>办理的用印审批表》

学校关于《吉林省基层就业人员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》办理的用印审批表

月 日

次数

份数

用印部门

用印人签字

用印部门

负责人签字

学生处签字

财务处签字

主管校领导签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