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当前您的位置: 首页 - 通知公告 - 正文
日期:2025-03-31浏览量:
各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4〕12号)精神,经学校研究决定,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:
2025年4月4日至6日放假,其中4月4日为清明节。课程安排由教务处负责通知相关教学部门。
节假日期间,各部门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上一条:关于2025年劳动节、青年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上交3月份工作总结及4月份工作计划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