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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生育职工待遇核准补正材料告知书

    发布日期:2022-11-14

    在核准生育职工的生育待遇时所需的材料为:

    女职工生育备案:

    一、本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备案材料 二、异地生育备案材料(医保经办大厅办理)

    □身份证 □身份证

    □社会保障卡(或医保电子凭证) □生育服务证

    □结婚证 □结婚证

    □生育服务证 □母子健康手册

    □母子健康手册 □居住地户籍或居住证(居住证明)或单位的派驻文件

    女职工计划生育备案:

    一、本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备案材料 二、异地生育备案材料(医保经办大厅办理)

    □社会保障卡(或医保电子凭证) □ 身份证

    □身份证 □门诊诊断书(由生育定点医疗机构提供)

    □门诊诊断书(由生育定点医疗机构提供) □居住地户籍或居住证(居住证明)或单位的派驻文件

    配偶无工作的男职工备案医保经办大厅办理

    一、生育备案 二 、计划生育手术备案

    □ 双方身份证 □ 双方身份证

    □ 生育服务证 □ 生育服务证

    □ 结婚证件 □ 结婚证

    □ 母子健康手册 □ 门诊诊断书

    □ 配偶的就业创业证 □配偶的就业创业证

    (农村户口提供个人承诺)、户口簿 ) (农村户口提供个人承诺、户口簿)

    异地另需提供以下材料

    □ 居住地户籍或居住证(居住证明)或单位的派驻文件

    转诊转院备案:

    已办理生育待遇核准业务的参保职工,因病情需要转外异地就医的,应按照相关规定到具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、转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相关转外就医手续

    男、女职工生育待遇申领:

    1、《吉林省医疗保险业务办理单》

    2、产前检查医疗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

    3、住院医疗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、费用明细和病历复印件(盖医院红章)

    4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

    5、结婚证复印件

    6、《生育补贴申领登记表》

    7、《生育津贴申领登记表》(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需提供)

    8、经办人身份证

    女职工待遇申领以上8条需全部提供;男职工护理补贴需提供4、5、6、8条;男职工配偶无工作生育待遇需提供1、3、4、5、6、8条。

    计划生育手术待遇申领:

    □ 《吉林省医疗保险业务办理单》

    □ 门诊:收据原件及复印件、费用清单、门诊诊断书

    □ 住院医疗费收据原件及一份复印件、费用明、细和病历复印件(盖医院红章)

    □ 结婚证复印件

    □ 《生育津贴申领登记表》(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需提供)

    □ 经办人身份证

    备注:就诊费用使用社会保障卡支付不予报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