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简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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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人事处是在学院董事会和学院党政领导下,具体负责学院人事管理、人才管理、人员培训、干部管理、劳资管理等行政职能部门,其职责范围是:

1.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校人事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;

2.负责制定学院劳动与人事工作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;

3.负责学院内设机构设置、岗位设置、编制核定、岗位聘任以及人事管理工作;

4.负责学院人才需求计划的审定、招聘、聘用等工作;

5.负责学院干部的选拔、聘任与考核工作;

6.负责学院各部门、各类人员的工作业绩考核、鉴定及行政奖惩工作;

7.负责全院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评审、聘任、管理工作;

8.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培养、培训、进修与管理工作;

9.负责全院教职工及外聘人员的工资、福利、奖金、津贴等的审定和发放工作;

10.负责全院各类档案管理工作;

11.负责教职工工作纪律监督与检查工作;

12.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