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概况

档案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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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室岗位职责

1.在学校范围内宣传贯彻执行《档案法》、教育部和吉林省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、政策和规定。

2.拟定全校档案工作年度计划及制定档案室中、长期发展规划。

3.制定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,指导、监督、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。

4.全面负责学校党群、行政、教学、科研、基建、设备、外事、财会等档案(包括声像)的归档、存档管理。

5.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的接收(征集)、鉴定、整理、分类、统计、保管、销毁工作。

6.保守档案秘密,确保信息安全;做好档案实体的保护工作,维护档案的完整、准确、系统,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。

7.学校的档案电子信息化建设、管理及归档的开发和研究工作。

8.加强档案基础建设,负责现代化设备规划和购置计划的提出。

9.档案室技术设备的保管、维护和使用,珍贵或重要档案的翻拍、复制和修复。

10.全校学生的档案管理工作,不断完善学生档案的科学管理,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。

11.处理好学生档案的各种来信、来访,做好外调、查档、查询、借阅及档案材料的分发、登记、转递工作。

12.《学生登记表》《学生成绩表》、党团籍组织等有关归档材料的审核工作。

13.接待查阅档案利用者,包括接收、保管、查询、转发、邮寄档案等工作。

14.牵头有关部门做好新生入校、毕业生离校的归档和发档工作。